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台金融主管部门:大陆银行参股岛内银行仍限5%

2012年03月08日 21:3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金管会”今天声明,依照现行的两岸金融往来许可办法,单一大陆银行持股不得超过被投资的岛内银行、金控的5%,与其他大陆地区投资人合计不可超过10%。

  报道称,市场传言大陆资本参股台湾金融股的比重将自现行的5%提高至20%,激励金融股在盘中急涨,涨幅约2.5%,并带动指数急拉,8000点大关再度近在咫尺。

  台当局“金管会副主委”李纪珠表示,针对市场有关大陆银行参股岛内金融机构的比重,由5%提升至20%的传闻,依照现行的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规定,单一大陆银行持股不得超过被投资的岛内银行、金控的5%,与其他大陆地区投资人合计不可超过10%。

  李纪珠表示,市场消息已经造成股市波动的影响,但目前为止,台“金管会”尚无提高大陆银行参股比重的结论。对于外界关心,台“金管会”的观察期到底多久才会考量提高大陆银行参股,避免类似市场传言影响股市。李纪珠强调,会依据市场状况及需求检讨,目前没有时间表。(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