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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措施发展乡村游 拟两岸乡村景点对口合作

2012年02月15日 08:03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为加快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福建现已提出“深化闽台合作”、“优化发展布局”等十条措施,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建设海西幸福乡村。

  福建省旅游局14日透露,“深化闽台合作”的内容包括组团赴台湾专题考察,开阔视野;组织闽台10个乡镇、10个名村、10个知名景点,建立“1+1”的对口友好合作关系;共同编制10条跨越海峡的精品旅游线路,共同举办最美海峡如闽台十大最美乡镇、最美乡村、最美海岛、最打动人心的乡村礼物等系列评选活动。

  在“持续打造精品”方面,福建继续将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作为六大旅游工程之一,规划每年投入专项资金800万元人民币,加大扶持力度;广泛推广上杭五龙村、新罗洋畲村、漳平永福镇、宁德上金贝村等地成功经验,推动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新农村建设、民俗风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有机融合。

  在“培育特色产品”方面,福建鼓励各地突出地域和文化特色,大力开发休闲度假型、综合体验型、文化主题型、民俗风情型等新型产品,培育乡村主题公园、乡村花园、乡村民宿、教育农园等新型业态,发展风情小镇、世遗人家、土楼人家、丹霞人家、畲族人家等特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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