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伊始,两岸经贸互动再传“捷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赴台设立分行事项继获得岛内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后,又获得岛内经济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分行挂牌营运只欠“临门一脚”。
根据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日前公布的核准内容:中国银行申设台湾分行的营运资金约等值12亿新台币,交通银行台湾分行的营运资金约等值15.5亿新台币。
中行和交行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问询时表示,将积极做好营业执照申请等各项开业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业。开业后将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
根据岛内有关规定,在台设立“代表处”期满一年的陆资银行可申请在台设立分行,申请步骤分“三步走”:向台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经过台经济主管部门核准;向台金融监管机构申请营业执照等。
据岛内业界人士预计,若进展顺利,两家陆资银行分行有望今年上半年内挂牌营运。
交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行将严格按照两岸监管要求和申设步骤,积极做好营业执照申请、营业场所装修、人员招聘等各项开业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开业目标,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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