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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贸易团体可望今年首季互设办事处

2012年02月01日 08:00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经济部”部长施颜祥31日表示,两岸已有高度共识,预订今年第一季会互设两岸经贸团体办事处;台湾方面将以台北世贸中心当作第一个单位,初步准备在大陆6个主要城市成立办事处。

  2012大陆台商春节联谊会31日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施颜祥在致辞时表示,以台湾经济而言,两岸签署ECFA是非常重大的历史阶段,“经济部”将在龙年更积极推动后续4个协议进行,包括货品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保障协议与争端解决协议。

  施颜祥说,此外,两岸智慧财产权保障协议和两岸商品标准及检验协议,也将对台商升级转型提供协助。

  他指出,台湾与大陆往来是采取稳健积极的态度进行,对两岸投资与货物往来基本上会更积极推动开放。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波陆资来台的检讨相关工作,希望近期能继续往前推动,让两岸经贸交流由单向变双向,更为活络;至于大陆货品进口到台湾的工作,仍按机制进行,期望为台商打造出有利的经营环境。

  据中新社驻台记者向“经济部”投审会了解,对两岸贸易团体互设办事处,两岸有关方面已有会商,一对一相应进行,办事处名称将是双方可接受的,符合有关规定。至于大陆贸易团体来台设办事处,相信大陆方面也有规划。(记者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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