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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获批

2012年01月31日 15:53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州市政府发布的消息说,日前国务院批准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由现有1.8平方公里扩大至环罗源湾南北两岸,扩区面积11.46平方公里。泉州市政府披露,泉州台商投资区日前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准予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马尾设立的福州台商投资区,总面积1.8平方公里,是大陆首批两个台商投资区之一,突出对接台湾电子信息产业、光电产业、软件产业、动漫产业、船舶制造业及现代装备制造业和汽车电子产业等,现已成为台商投资的重要聚集地。扩区区域将依托罗源湾港口,重点发展以冶金、电力能源等为主的港口产业集群。

  1996年,泉州开始筹划建设台商投资区,2004年启动申报。2010年3月,省政府批准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正式挂牌。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正式批复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求把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成海峡西岸中部台商投资集聚区。

  随着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不断升温,最近3年来,海内外大项目纷纷落地生根。投资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总体要求,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台合作交流示范区,力争至2015年全区经济总量跻身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前列。

  泉州台商投资区将构筑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跟进的产业体系,重点培育绿色智能交通、风电装备制造、光电信息、上市企业创业园、现代高端服务等五大百亿集群,规划建设闽南地区最大的保税物流港区。(记者梅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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