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6日福州消息 2011年福建新批办台资农业项目85个,合同利用台资1.4亿美元,实际到资8000万美元。2011年闽台农产品贸易额突破8亿美元,同比增长40%以上,居大陆各省市首位。
2011年,国家批准新设福清、惠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使得福建省内台湾农民创业园增加到6个,居大陆首位。2011年,福建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从税收、用地、融资等各方面加大对台资农业企业的扶持。
农业一直是闽台交流合作中的先行领域。福建出台了大陆第一部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建立了海峡两岸农博会、林博会、茶博会等多个大型展会;率先实施零关税进口台湾农产品等。(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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