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明年起台湾居民可在大陆9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2011年12月28日 10: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杨毅表示,为鼓励台湾居民来大陆投资创业,不断深化两岸经贸合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大陆将开放台湾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首批开放的省市为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重庆9个省市,开放的行业为餐饮及零售业。

  杨毅说,开放台湾居民来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是我们为台湾同胞谋利益、办实事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为台湾广大同胞尤其是年轻人创业、发展 提供重要机遇。我们欢迎台湾居民来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有关部门将为他们认真做好服务。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具体登记办法将由国家工商总局另行公布。(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