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大陆店面最多的台资连锁超市企业“好又多”,因股权纠纷在广州诉诸法院。记者今日从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获悉,“好又多”系列45件案件,大部分已审结。
“好又多”创办人于曰江先生向法院发来感谢信,称赞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体现出祖国大陆司法人员的尊严、廉正。于曰江先生的助理向荔湾区人民法院送上锦旗:“执法如山,服务两岸”。
“好又多”量贩由台湾商人于曰江投资创办,网络遍布中国内地20多个省、区、直辖市,连锁店达100多家。2010年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沃尔玛全面并购“好又多”。
据了解,于曰江通过名下合泰公司(境外注册)投资成立“好又多”百货公司,并约定委托罗碧容、严文志、吴丽娟三名被告作为投资代理人。三名被告不享有股权及所属权益,亦与所有债务无关;合泰公司有权随时收回三人手中“好又多”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三人需配合办理转让手续。然而,2007年,合泰公司要求三人将持有股份转让给合泰公司时,三被告一直未履约。
纠纷由此起,于曰江与合泰公司诉至法院,主要请求:合泰公司享有“好又多”百货公司的100%股权;三名被告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将各自持有的“好又多”股份变更至合泰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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