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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协议在福州签订

2011年12月02日 10:1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日福州消息 12月1日下午,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福州签订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协议。

  福建省长苏树林,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副主任孙家广出席了签字仪式。陈桦与孙家广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苏树林代表福建省委、省政府,代表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长期以来给予福建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中坚力量,多年来为推动福建科技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福建正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海西《规划》,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

  苏树林表示,福建将以协议签订为契机,继续加大对科研尤其是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强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宣传和申报,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策优势,推动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希望基金委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方面给予福建更多指导帮助,共同推动联合基金发展壮大。

  陈宜瑜代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福建省委、省政府给予基金委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海西《规划》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福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基金委将与福建省全力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海峡两岸科技界进行深入广泛的交流合作,使联合基金成为带动福建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快福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有力加速器。

  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协议执行期从2011年至2015年,总经费为1.5亿元。

  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面向全国,支持全国科研人员自由申请项目;遵循科学基金制的运作方式,公平竞争,遴选和资助优秀的学术思想和研究项目;按照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同时更加关注研究项目的中后期管理。该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集聚海峡两岸的科学家开展科技合作,重点解决福建与台湾地区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将有助于推动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岸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势互补。联合基金也将为福建吸引和集聚一批全国一流的科技人才,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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