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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新娘:春天还会远吗?

2011年12月02日 10:32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日前,台湾几家民间公益机构联合举办首届大陆新娘孝悌楷模颁奖表扬大会,来自福州的丁倩等12位大陆新娘获得“孝悌楷模”称号,700多位来自台湾各地的大陆新娘代表与各界人士欢聚一堂,其乐融融。

  看惯了在台大陆新娘抗议、控诉的“苦情新闻”,乍一看到这条正面肯定的新闻还有点不习惯。虽然这肯定来自民间社团,社会影响力有限,却如冬日里的一股暖流,让人感叹:冬天正在过去,春天还会远吗?

  大陆新娘在台湾走过一条艰难的路。过去在台湾,大陆配偶须历经8年才能拿到台湾身份证且有配额限制,没有工作权,不能参加任何协会、组织,甚至没有完整的继承权,待遇不如来自越南、菲律宾等地的外籍配偶,形同“次等移民”。后来经多次修法,到2009年,大陆配偶拿到身份证的时间改为6年,台湾方面也开放了大陆配偶在台工作、继承及申领劳保等权利。

  修法的过程已是一波三折,改变台湾民众对大陆新娘印象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当初大陆新娘来台,多是嫁给孤苦无依、在岛内成家困难的国民党老兵或中下层民众,双方年龄悬殊、感情基础薄弱。当时大陆经济尚未起飞,大陆新娘自身的教育背景、经济条件也较差,因而大陆新娘通常被视为贪图钱财才远嫁他乡。尽管后来有更多因爱而结合的两岸婚姻,大陆配偶自身条件也在不断提升,但“大陆妹”在台湾已经成为“贪财、好吃懒做、素质低”的代名词,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许多人家庭关系并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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