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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收清单不应只是“速食套餐”

2011年12月01日 11:49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11月16日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 前三季度,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大陆对台降税的539项(2011年税号557项)产品,大陆自台湾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30.92亿美元,关税优惠9206万美元。同时,台湾对大陆降税的267项(2011年税号268项)产品关税优惠也超过1000万美元。合计关税减免超过1亿美元。

  这1亿美元,是早收清单实施以来两岸民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所在,也成为两岸业界津津乐道的话题。

  另外,两岸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也取得进展。截至2011年9月份,非金融早收开放领域中,台湾方面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82家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合同金额4.10亿美元;金融领域则涉及13家台湾金融机构。

  台湾方面同时发布消息,已核准陆资赴台投资案件中,属于ECFA服务业早收项目的案件数36件,投资或增资金额约1654万美元。

  这些积极成效的潜在效应同样令人称道:

  两岸原本竞争力比较强的产业,例如机械设备、电脑、光学制品、汽车零件、纺织业等,ECFA实施后,减免关税对它们有加分效果,形同锦上添花。

  至于面临调整、转型的产业,例如农产品、成衣及服饰、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等,降低关税可以使其出口价格具有一定优势,能够争取缓冲的转型时间,ECFA可谓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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