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1日从福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该省出入境管理部门省、市、县三级71个机构一直以来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发展,先行先试,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迈进。在证件办理方面,2008年福建省共批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4.8万人次,2009年为10.7万人次,2010年为13.7万人次,年均受理审批量位居大陆各省区市首位。
福建省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是大陆与台湾距离最近的省份。公安部历来十分重视和支持福建对台出入境工作,给予许多政策倾斜,先后授权福州、厦门口岸为台湾居民落地办证;批准福州、厦门、泉州、莆田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授权福建为台湾金、马、澎地区办理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一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批准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批准福建作为首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本岛旅游的省份;授权厦门市和福州市开展暂住人员赴台旅游试点工作;启动在厦暂住人员一个月以上外省籍人员赴金门旅游工作;批准厦门作为大陆首批开放试点的三个城市之一启动厦门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等。
据介绍,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这些先行先试政策效益日益明显。在人员进出方面,福建省居民2008年赴台共8万人次,2009年为13.7万人次,2010年为16.7万人次。2008年台胞经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湾居民共有60.5万人次。2009年为67.9万人次,2010年为74.4万人次。大陆居民经福建省口岸赴台2008年为3.2万人次、2009年为5.9万人次,2010年为14.8万人次。福建“小三通”成为两岸人员往来的重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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