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个月的调查,张家港海事局18日公布“9.15”案情处置结果:某国际船舶代理公司集装箱运输危险品未申报,张家港港区海事处对案件主要责任人陈某处以罚金3万元。这是张家港海事局查处的首起涉台集装箱危货未申报案。
今年9月20日和26日,张家港港区海事处分别对南京中艺集运某轮9月15日卸载到辖区码头的6个集装箱进行了开箱检查,发现集装箱内装载的是高纯度的氧化锌,可能为危险货物。
后经调查发现,该批货物确实属于危险货物,其危险类别为9类,联合国编号为“3077”,属“对环境有害物质”。氧化锌对水生物有极强的毒性,并会对水生物环境造成长期不良影响。而在该批货物进港过程中,代理单位却未按有关规定向海事部门申报。
为此,张家港港区海事处组成调查小组,收集厂商销售合同、托运单证、船舶中转清单等27份重要证据材料,最后确定了张家港某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员工陈某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随后,港区海事处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梅建辉 邱德春 朱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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