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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与台湾就金融领域合作达成共识

2011年09月19日 08:03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杜强18日在此间表示,天津已与台湾金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就台资企业在天津获取牌照,经地方主管部门审批,以及工商局直接登记注册等程序达成共识,为台湾金融机构进驻天津奠定了基础。

  杜强认为,台资金融机构到天津发展空间广阔。他说,随着两岸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加强两岸金融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与以往在津台湾企业相对集中于第二产业不同,天津成功举办两届台湾名品博览会后,以农产品为代表的台湾第一产业企业亦开始进军天津。

  “台湾金融企业若能赴津为台商服务,可形成与天津台商‘鱼帮水,水帮鱼’的双赢局面,并为天津金融机构提供内部控管、风险管理及国际业务等方面的经验。”杜强援引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日前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的表述。

  这位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向媒体透露,天津将大力支持台湾持牌金融机构到天津设立三类机构,即需要审批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能够批准的准金融机构,以及一般性非金融机构。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天津市共批准设立台资企业2118家,总投资额超过100亿美元。目前,国泰人寿保险公司已在天津设立了分支机构,拥有台资背景的厦门银行拟在天津设立分行,多家台资租赁公司即将落户天津。(刘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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