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中央26日在其提交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的书面发言中提出,应深化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强强联合。
台盟中央说,海峡两岸同根同源,中华文化是维系两岸关系根基的重要纽带,也是两岸同胞共同的宝贵财富,以此作为深化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基础,进一步整合大陆的市场、资源以及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在营销、创意和产业链等方面的优势,强强联合,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弘扬中华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发挥积极作用。
为此,台盟中央提出四点建议: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两岸产业交流与合作。建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台湾优秀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大陆,并在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实行两岸文化创意企业同等待遇。同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深入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打造产业合作平台,为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载体。建议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两岸产业合作基础较好的地区,探索建立两岸文化产业发展的示范园区和基地。如,以北京台湾会馆为中心,以台湾文化商务区为依托,吸引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端业态和精品项目落户,打造京台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充分利用上海世博园区的特色场馆,吸引两岸的顶级创意型企业、工作室、大师入驻,塑造集创意设计、交流展示、产品体验等为一体,具有世博特征和上海特色的文化创意街区,形成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
——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增强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应进一步扩大两岸高校之间的交流与互动,通过联合科研为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培养平台;可研究成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常设民间机构,组织协调两岸文化创意企业,联合开展人才交流与培养的专项活动。此外,建议两岸共同成立“中华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集合两岸的优秀创意人才,共同研发、深入交流,并发挥对两岸文化创意企业的指导作用,以人才的合作助推产业的融合,促进两岸的文化创意产业共同发展。
——推动制定两岸共同标准战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当前,两岸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标准上还存在较大的差别,应进一步鼓励两岸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研发,探索建立共同的行业标准。
[ 责任编辑:王怡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