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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检提醒:赴台游须谨记携带烟酒规定

2011年08月18日 08:03 来源:中国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期边检机关在办理大陆赴台湾旅游团入境手续时了解到,不少大陆旅客去台湾随身携带了过量的香烟和酒,未向海关申报,结果被查扣并罚款。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结合国家旅游局相关文件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

  一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是台湾规定,年满20岁的旅客可免税携带自用酒类1升(不限瓶数),香烟200支或雪茄25支或烟丝一磅出境。携带免税商品符合规定的,可免向海关申报,从绿色通道过关;隐匿不申报或规避检查的,一经查获,将依照台湾地方当局的缉私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三是旅游者应尽量参加赴台游组团社召开的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台湾当地的基本情况、注意事项,尊重、遵守台湾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赴台游组团社要主动告知领队及游客台湾有关入境旅客携带免税烟酒的数量规定。(记者 高小妹 通讯员 王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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