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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期收获计划施行半年 大陆优惠关税3.53亿元

2011年08月16日 08:01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关总署15日在此间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计划施行半年来,大陆优惠关税3.53亿元人民币。

  据海关统计,截至2011年6月30日,大陆进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12201票,货值19.14亿美元,关税优惠达3.53亿元。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计划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大陆对原产于台湾的557个8位数税号的产品实施降税,ECFA促进大陆进口台湾产品的效果初步显现,并保持平稳。据海关统计,与去年同期同类商品进口相比,一般贸易项下ECFA降税清单所涉产品进口货值增长44%,明显高于大陆一般贸易项下自台进口同比增长23.7%的增速,也高于大陆对全球一般贸易进口同比增长33%的增速。

  按货值计算,大陆进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主要为有机化工产品,其进口额为8.67亿美元,占受惠进口总额的45.3%,对二甲苯、丙烯和邻二甲苯等是主要品种。此外,机械产品、塑料制品、冶金产品、矿产品和纺织产品亦享受进口优惠;农产品则只占受惠进口总额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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