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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选定26名涉台商事案件调解员

2011年08月04日 15:5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4日从江苏省台办获悉,该省已选定26名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及台商代表担任调解员,由此完善江苏涉台商事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新近选定的26位调解员将努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发挥熟悉台商和台企运作规律的优势,积极参与化解各种商事纠纷,从而完善涉台商事案件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以法院为主导、多元主体参加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

  江苏省是大陆与台湾经济合作最紧密的地区之一,台商投资占了大陆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占两岸贸易额四分之一,与此同时,涉台商事案件数量也在全国位居前列。

  根据江苏省今年3月出台的《关于加强涉台商事案件调处工作的意见》,涉台商事案件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遵循公正中立原则。《意见》还对调解员的选任、管理及回避,人民法院与台办工作机制的衔接等作出规定,帮助台商及时化解纠纷,保障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记者 张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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