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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8月1日起实行台胞“落地签”

2011年07月31日 14:3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31日从山东省烟台市台办获悉,从8月1日开始,烟台市将实行台胞“落地签”,这也是继青岛、济南之后,山东省内第三个可以实现台胞“落地签”的城市。

  据悉,从8月1日起,台湾居民搭乘飞机抵达烟台口岸后,可以向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口岸签证部门申请办理台胞证和签注手续。对于持有5年有限台胞证的台湾居民,烟台市公安局将直接签发3个月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对于没有办理台胞证的台湾居民,经交验有效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后,烟台市公安局将为其签发一次有效台胞证和3个月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山东省烟台市是中国内地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也是台商重点投资的城市之一。从2010年2月1日起,烟台和台湾实现空中直航,两地之间经贸商旅往来更加活跃和便利。目前,烟台莱山机场每周有3个航班直飞台北,由山东航空公司每周一、三、六执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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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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