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涉台离婚案。
家住龙胜县边远山区的80后谭艳姣,于2008年1月24日经人介绍与台湾省台北县一位年龄比其父亲还大的男人李宗武认识,认识四天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在桂林共同生活11天,李宗武便以为谭艳姣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由返回台湾。自2008年6月后李宗武更改电话号码,从此杳无音讯,谭艳姣至今三年无法联系上李宗武。谭艳姣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李宗武的婚姻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谭艳姣与李宗武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仅共同生活11天尚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今后也难以在一起共同生活,可判决准予离婚。据此,这桩难续姻缘的涉台“闪婚”婚姻瓦解。(通讯员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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