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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惠及两岸同胞 畅旺两岸贸易

2011年07月01日 08:0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好协议带来大利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畅旺两岸贸易

  6月29日,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届满周年,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也于今年元旦正式实施。“ECFA元年”即将过半,事实和数据已经实实在在地证明了这是“一份惠及两岸同胞,有利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好协议”。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29日宣布,货物贸易方面,今年1至5月,台湾对大陆出口享受框架协议优惠关税待遇的产品总共9385批次,货值15.61亿美元,关税优惠2.81亿元人民币;同期,台湾从大陆优惠进口产品4741批次,货值3.25亿美元,关税减让0.45亿元人民币。

  服务业占台湾当地生产总值的70%。29日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3月,台湾已有40多家非金融机构和5家金融企业受益于ECFA早期收获优惠措施进入大陆市场;大陆有10多家企业受益于ECFA进入台湾市场。

  “早期收获的实施,通过关税相互减让促进了两岸货物贸易发展,通过扩大市场开放加速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也带动了两岸产业合作迅速发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刘雪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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