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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起受理上海居民赴台湾个人游证件申请

2011年06月27日 16: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今日从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广受关注的赴台个人游已经启动,28日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将开始受理上海户籍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证件申请。

  据知,目前,上海仅有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可以受理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游证件申请,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暂不接受申请。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赴台个人游证件申请所需材料与护照、港澳通行证申请基本一致。包括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两寸(背景为白色)证件照,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赴台个人游证件包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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