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消息,台湾经贸官员向媒体透露,“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相关办法已提上日程。相关细节可望在8月后举行的两岸经合会中确定。台湾贸协和大陆贸促会,可能成为首批获准在对方设立办事处的机构。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辖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在今年二月首次例会中,已经把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纳入讨论,双方希望先以商业团体为优先推动对象。
近期,两岸的主管部门正研拟大陆非营利事业单位赴台设立办事处等具体事宜。因台湾尚无大陆地区团体赴台设立办事处办法,台经济部已经规划订定“大陆非营利事业来台设立办事处办法”。
两岸还针对首批设办事处机构名单交换了意见。相关官员表示,第一阶段互设办事处,属试验性质,将以限量为原则,台湾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可望成为首批登陆的财团法人,大陆相对应的单位,可能是贸促会。最后的名单还有待进一步协商,相关细节可望在8月后举行的两岸经合会中确定。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6月29日于重庆完成签署,同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实施,ECFA辖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于今年2月22日在台湾举行第1次例会,双方预计于8月份以后,在大陆举行第2次例会,针对两岸交流事项进行全面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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