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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全文)

2011年06月23日 0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即将于6月28日正式实施,国家旅游局22日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全文如下。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

  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开放城市的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组团社”)的服务行为,保证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服务质量和“规范、有序、安全、健康”的发展,依据新修订实施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制订本注意事项。

  一、赴台游组团社注意事项

  (一)赴台游组团社只能接受本地区具有正式户籍居民的委托,经台湾有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

  (二)赴台游组团社可接受赴台个人游游客的委托,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并就代办事宜与游客签订委托协议,也可告知其自行办理。

  (三)赴台游组团社在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时应按照台方提供的模本,认真审核赴台个人游游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与台湾的代办社确认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并通报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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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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