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正式出台《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从项目、用地、服务、权益保障等多方面支持台资企业在皖发展。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保障用地方面,各地在省分解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内,对国家鼓励类重大台商投资项目,优先安排计划指标;符合点供条件的,优先安排点供计划指标,并在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
在用地价格方面,对用地集约的鼓励类台商投资项目实行一定优惠。
此外,做好涉台土地矿产投诉协调工作。及时受理台商申诉举报,对历史遗留的台资企业用地问题,一案一议,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安徽省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在国土资源规划、计划、审批、供应等方面鼓励重大台资项目向省级以上园区特别是江南、江北产业转移集中区聚集,形成具有较大规模、明显优势和特色的台资产业集群。
据悉,2010年皖台贸易额达6亿美元。目前在皖台商已逾1200家。安徽省省长王三运四月率领的“铭传亲缘宝岛行”安徽访问团在台期间合作交流成果丰硕,签署了包括科技、新兴产业、农产品贸易、现代中医药产业、旅游和文化交流等数十项合作协议。(记者蔡敏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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