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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自由行采“保证人制度” 安全细节值得推敲

2011年06月09日 15:52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自由行本月将实施

  自由行咨询电话接到手软

  热议已久的台湾自由行将于本月浮出水面。昨天下午,海协会和海基会就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等问题达成共识,同意在6月底前开始实施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记者从北京的旅行社了解到,虽然政策细节还未正式公布,不少心急的游客先抢着到旅行社“挂号”排队。

  赴台采取“保证人制度”

  大陆旅客自由行将试点城市锁定北京、上海、厦门等地。昨天,海协会和海基会,客运航班增班方面,双方同意由目前的每周370班增加到每周550班以上,航点至少新增台南和江苏盐城。

  初步拟定了自由行的时间,双方还就逐步增加组团社数量,加强市场监管和安全管理,增加特色游、深度游等进行了探讨,认为目前的团队游章程并不适用于自由行,个人旅客赴台自由行章程将会重新拟定。

  台湾“移民署”官员日前表示,陆客自由行实现后不需要保证金,而是采取保证人制度。自由行旅客以大陆地区的亲属作为紧急联络人(保证人),台湾负责承办送件的旅行社也要负担保之责,两项条件缺一不可。台湾方面官员还表示,来台自由行的大陆旅客应提出不动产、银行存款、信用卡额度等财力证明,且每人至少应投保新台币200万元的旅游平安险,且保险额度应符合来台自由行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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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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