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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居民赴台游签注受理权下放到县级

2011年05月17日 08:3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16日,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刘先生等4人在当地公安机关完成了赴台湾旅游的相关申请,成为河北省居民赴台湾团队旅游受理权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后首批申请赴台的市民。

  据统计,2010年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居民赴台旅游26517人次。今年1至4月已达14032人次,同比增长21.5%。

  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透露,自16日起,该省居民赴台湾团队旅游受理权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今后,省内各县(市)户籍居民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具有赴台游资质的省内组团社出具的发票,即可在本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

  这是今年河北警方针对赴台旅游持续升温的新形势,进一步方便居民赴台旅游而推出的又一便利措施。该措施还规定,对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单独办理赴台旅游签注的人员,可直接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国科科长李艳茹表示,此举将大大提高办证效率,降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成本。(陈林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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