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学大师南怀瑾状告京城某出版社出版发行《听南怀瑾讲禅》,称该书未经其本人同意使用其姓名表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4日受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南怀瑾在起诉中称,被告出版社于2008年11月出版的《听南怀瑾讲禅》一书,未征得自己的同意,即在书名中使用了自己的姓名,且书中多次出现“南怀瑾”的表述。南怀瑾认为该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南怀瑾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刊登致歉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人民币。
南怀瑾著述丰富,有《论语别裁》、《孟子旁通》等三十多种著作,影响遍及全球华人世界,信徒无数,曾在大陆引发多次出版热潮,印数颇为可观。有行家分析认为,南怀瑾作品属于经久的畅销书,自然会使部分出版社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萌生变相出书的念头。南师此次出手状告,其意就是警告一些出版社不要违规操作。
一位喜爱南怀瑾著作的刘姓读者说,有意思的是,此次南师状告《听南怀瑾讲禅》一书,实际上以此书名大陆出版的就有两本,可见其混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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