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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在台北举行首次银行业监管磋商并获积极成果

2011年04月26日 08: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大陆银行业监管机构和台湾金融监管机构25日在台北进行了首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谈。双方就建立两岸银行监管合作机制的内容及运作方式进行了沟通,并商定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第二次磋商。

  大陆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刘明康与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陈裕璋下午2时在台北101大楼亮相,接受媒体拍照之后进行闭门磋商,并于会后各派代表举行联合记者会。

  大陆方面代表范文仲表示,双方认为,为增进两岸银行业监管合作,促进银行稳健运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首先应建立两岸银行监管合作机制。有关机制旨在不断加强与完善两岸银行业监管合作制度和体系;同时重视监管工具、方法的持续改进和看法的交流;并就共同应对国际金融等市场的变化与挑战,推进金融监管改革云集智慧和力量。

  此次磋商明确了“日常联系”、“互访交流”及“现场检查”等三部分内容的具体合作思路和措施。

  “日常联系”部分,双方明确了联系人员、联系事项、联系方式和书面资料提供方式等内容。

  “互访交流”部分,双方重申定期轮流在两岸举行银行业监管磋商的必要性,两岸银行业互设分支机构开放初期,每年将举行两次高层磋商会晤;业务主管级交流和磋商则视实际需要随时举行。讨论议题可包括双方市场准入秩序协调、银行业务经营协商事项、监管法规交换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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