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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银监部门批准 大陆4家银行在台设代表处

2011年03月27日 08: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银监部门批准

  大陆4家银行在台设代表处

  在26日举行的2011两岸金融研讨会暨高峰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今后5年是大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也必将是两岸金融合作共赢的重要机遇期。

  王兆星说,最近两岸银行业的交流合作更加密切,目前我们已受理和批准了13家台湾地区的银行来大陆设立分行或代表处,台湾地区的银行监管部门也批准了大陆的4家银行到台湾设立代表处。更加可喜的是,两岸的银行监管部门即将可以直接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对话、交流,这将为下一步两岸银行业的交流、合作与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奠定更好的基础。

  王兆星介绍说,经过几年的努力,大陆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已降至1.15%,资本充足率达到12.2%,拨备覆盖率达到218%。最近统计来看,大陆银行主要资产的利润率已达到1.03%,股本回报率达到17.5%,达到当今世界银行的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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