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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海西区发展规划出台 将促进两岸和平发展

2011年03月16日 10: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6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今(16)日表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经过国务院的正式批准,《规划》首次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域范围。这一规划的出台,必将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海西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东南卫视记者提问:近日国务院已经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这个《规划》的出台对于海西的建设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范丽青表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经过国务院的正式批准,这是一个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建设布局和先行先试政策。

  范丽青说,这个《规划》里面指出,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前沿平台和纽带。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于完善沿海地区的经济布局,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建设好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具有重大意义。

  范丽青表示,《规划》强调,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要加强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要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能力,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等。

  《规划》还首次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广东、江西省部分地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范丽青表示,我们相信,这一规划的出台,必将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海西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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