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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澳台旅游纠纷不断 “刁客”现象值得深思

2011年03月15日 14:4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在与众多旅行社老总们的沟通中,记者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现在游客中的“刁客”越来越多,甚至还有不少无中生是、蛮横无理之人也是时不时遇到。尤其是这一两年中国游客出境旅游多了,除了花钱豪爽、“很有钱”之外,有时候也会给人一些“低素质”、缺乏修养的坏印象。据媒体报道,春节期间“香港游客导游互殴事件”中,参与打斗争执的安徽游客在参团首天已经显露出事事刁难的作风,曾经在入关时与海关人员发生口角,且态度强硬,在香港女导游指骂团员时,先出手反击,继而引发一系列争斗,而就在2月14日,又发生了辽宁旅行团团员围殴澳门导游的事件,起因却是团员不满负责接待的导游没有高举接团牌而出言责骂。无独有偶,内地游客在台湾阿里山旅游时,不排队抢搭小火车而引发打斗的新闻频频传出,让国人颜面扫地。

  从近年来陆续发生的一些内地游客赴港澳台旅游的纠纷看来,有时候也是因为部分游客无理取闹、目中无人而导致的。有一种心态更是典型,有些游客觉得既然自己花了钱,旅行社和导游就要好好“服侍”我,稍有不顺心就会发作,恶言相向甚至是大打出手就成了游客“维权”的手段,甚至有人故意刁难想换取赔偿,令游客、导游、旅行社各方关系更是日益紧张。

  再次,本报建议游客在遇到不公时,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采用“不赔钱就不回去”的抵制策略。看似“高明”,其实一旦返回的机票作废,损失可都得自己担着。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现场指正的方式,向导游、地接、全陪或旅行社提出异议。能即时弥补过失的当然最好;否则,就可以通过拍照、寻找证人等方式留下证据,回来后通过其他途径挽回损失。在自行协商、和解不成功的情况下,通过当地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进行旅游协调,甚至是走仲裁、诉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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