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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双建:两岸商标领域的合作顺利、健康、有效

2011年03月14日 08: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4日北京消息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昨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记者会上表示,两岸商标领域的合作是顺利的、健康的,而且也是有效的。

  13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阎晓宏,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孟庆丰,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提问:两岸去年已经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但部分产品还没有建立共同标准的认证标准,这部分是否有具体的进展?两岸企业也特别关注知名商标的抢注情况,在著作权的优先权上有没有具体的进展?

  付双建就商标方面的问题表示,两岸关于商标方面的合作发展是非常顺利和健康的,我们在签署两岸合作协议的时候,有一个关于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专门协议,其中涉及商标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商标优先权问题,一个是两岸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协作机制。应该说协议的签订解决了两岸关于商标申请优先权的问题,而且,我们已经接受了台湾方面关于商标优先权的申请,正在审理。双方还有关于保护商标权的执法协作机制,现在这个机制我们运行非常良好,我们也接到了台湾智识产权主管部门关于有些商标被抢注的反映,有的已经解决了。应该说,两岸商标领域的合作是顺利的、健康的,而且也是有效的。

  阎晓宏就版权版权问题介绍说, ECFA里涉及到版权的一个是关于执法双方的交流,两岸之间的交流现在还是很密切的,双方都满意。双方叫互鉴认证机构,互鉴认证机构也通过了协议,在台湾提交了认证机构的报告之后,我们这边就会尽快办理。

  贺化表示,专利方面主要是关于两岸优先权,关于台湾同胞、台湾地区的优先权专利申请的效率问题,我们在去年大概是在11月20日开始实行新的规定,台湾地区优先权的问题已经解决,现在我们受理了相当数量的案件。(记者 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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