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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十二五”两岸金融合作需制度保障

2011年03月13日 08: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十二五”规划提出,未来5年,将加强两岸金融服务业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张冠华表示,金融合作两岸应有更多的互信。

  张冠华说,台湾岛内现在大约有50多家各类银行,竞争非常激烈。但台湾金融业国际化程度较高,有着丰富的金融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大陆的金融服务业目前虽然还处于新兴发展阶段,但其优势在于资产规模大,市场空间广阔,庞大的金融市场必能为台湾金融业提供非常好的发展领域。

  “两岸要开展金融合作,必须要有互信的基础,要有制度性保障,也就是要签订MOU(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只有签订MOU之后,两岸才能够互设金融机构,从事营业性活动”,张冠华告诉记者。

  除了制度保障之外,张冠华说,还有一个重要的保障就是双方市场准入问题。

  随着两岸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扩大,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具有迫切性。张冠华说,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对于大陆台商所产生的影响是很积极的。他指出,台商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金融支持。尽管大陆方面为台商融资已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台资银行登陆后,由于他们比较了解大陆台商在岛内的情况,对于增加台商融资有一定的帮助;大陆银行入岛设立代表处,也有助于掌握大陆台商在岛内的情况,有利于大陆相关机构对台商提供金融支持。

  张冠华表示,台资银行与大陆银行在未来的服务对象各有侧重,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双方之间的互补性比较强。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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