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台湾车辆入闽实施细则还在制订 “已开放”是误读

2011年03月04日 08: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媒体报道的“大陆已批准开放台湾车辆在福建省境内行驶的具体操作细则”是误读 有关部门昨日澄清

  日前有媒体报道,大陆已批准开放台湾车辆在福建省境内行驶的具体操作细则,同时福建方面也已做好台湾车辆“登陆”准备。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媒体报道的有关开放台湾车辆在福建行驶的新闻是对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的误读,有关台车入闽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细则正在着手制订。

  据介绍,福建为尽快让台湾车辆进入闽地区,今年年初采取临时入闽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方便台湾民众申领机动车临时入闽牌照和驾驶证照。同时,福建省公安厅出台了相关试行办法,试行办法包括,在福建行驶的台湾车辆包含了货车、轿车等,车辆通关时仅需在福建指定港区办理临时车牌及临时驾驶员证照,这种牌照是临时入闽的纸质车牌照,而不是“双牌照”。台湾牌照的车辆在福建行驶,还要等相关部门的细则出台之后才能实施。目前,相关部门正着手制订实施的细则,争取尽快实施这一规定。

  据悉,福建出台台湾车辆福建行驶的相关规定,也是回应闽台交流中广大台胞的要求。2006年10月,台湾工商界人士首次自驾车登陆福建,在闽进行了9天的参访旅游活动,这一旅游新形式,得到了广大台胞和台商的热烈呼应。很多台资企业和台商非常希望他们的企业用车和自用车能够在福建行驶,方便他们在闽的工作和生活。广大台胞也希望能驾驶台湾牌照的车辆到福建各地旅游。为此,福建省在2007年就出台了台车入闽的相关规定,今年的这项规定在原有基础上更加细致化。(《东南快报》 记者 吴静)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侨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