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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联手打击犯罪效果显著

2011年03月03日 10: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中央社“3月2日报道,夏姓台商遭绑架53天,两岸警方合力,人质平安获救。刑事警察局说,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合作密切,其中又以破获电信网络跨境诈欺最显著。

  警方表示,今年1月8日,夏姓台商疑因住处遭装设针孔摄影机,遭歹徒掌控行踪后,旋即被掳、行踪成谜。1月中旬,夏姓台商家属接获歹徒的电话以及电子邮件,要求赎金新台币3亿元,被害人妻子与姐姐获悉后,同步于大陆、高雄报案。台湾警方与中国大陆公安同步展开行动,昨天人质获救。

  据了解,两岸联手侦办此案,刑事警察局长林德华曾两度南下位于高雄的专案小组了解案情。此外,刑事局与大陆广东公安厅保持联系,台湾警方也前往广东听取简报。

  刑事局表示,两岸于2009年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透过交换情资、案件协助侦查,对于侦办横跨两岸的绑架案、毒品案、命案合作密切。

  警方说,在此之前两岸合作打击犯罪就有很多成果,例如2008年发生桃园大溪学童绑票案,主嫌将肉票交付给共犯、藏匿于台湾,自己前往大陆、拨打勒赎电话。台湾警方当时与大陆公安同步作业,大陆方面负责查缉追踪主嫌,台湾方面确定救出人质后,立即通报大陆公安展开行动,将藏身于福州的主嫌遣送回台。

  警方表示,名医涉杀二奶案,主嫌于今年1月遭收押,也是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成功案例。

  刑事局指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绩效最显著的案件类别为“电信网络跨境诈欺”,自协议签署至今,已合作破获20案、逮捕13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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