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台办网站消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某台商专门致函国台办王毅主任,对国台办与国家工商总局协助维护其商标权益表示感谢。
年初,国务院台办收到福建省厦门市某台商来信,表示其注册的商标“正新”在大陆受到侵权,请求国台办投诉协调局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国务院台办接报后,即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保护“正新”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展保护“正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执法行动,对各辖区内涉嫌侵犯“正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取得了积极效果。
近日,该台商专门致函国台办王毅主任,对国台办与国家工商总局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
来函表示,国家工商总局为保护“正新”商标不受侵犯,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打击侵权行动,在海峡两岸引起强烈反响,台湾媒体称赞大陆的打击行动充分显示了各级政府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
信中指出,国台办在接到其请求后,第一时间转发到工商部门,并促请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和打击行动,这样的快速反应能力“令我们十分惊喜,也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台办领导给予我们台资企业的特别关心和爱护,为我们在大陆的发展坚定了信心”。
国务院台办投诉协调局表示,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做好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