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江苏省侨台工作部门获悉,该省将尽快出台《江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目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已将该实施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199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1999年出台的《实施细则》,为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近年来台商投资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江苏将针对省情实际,尽快制定实施相关办法,使《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更好地落到实处,同时也为最大限度发挥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作用,促进苏台双向投资,加快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营造更完善的法制环境。
江苏是台商在大陆投资最多、台资企业最密集的省份之一,当前江苏与台湾地区的贸易规模占大陆对台贸易总值的24.4%,在大陆各省份中位列首位,《江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制定将为台商在该省发展带来更多利好。(记者 刘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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