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货计划正式实施。昨日,昆明海关传出消息,云南涉台进出口企业应及时申领原产地证书,享受框架协议带来的协定优惠税率。
2010年云南省对台进出口总值1.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其中出口总值1亿美元,进口1105万美元。主要出口商品是锑的氧化物、二极管及半导体器件等货品零件。ECFA早期收货计划是海峡两岸通过协商,双方同意先拿出一部分产品率先降税或实现零关税。实施方案降税清单包括800余项商品,其中大陆对台的降税产品清单包括557项商品;台湾对大陆的降税产品清单包括267项商品,降后的关税税率为0-10%。
滇、台两地经济发展互补性强,云南是一个农业大省,我省的绿色生态食品、传统医药等产品对台湾市场很有吸引力,云南白药、普洱茶、云南火腿、螺旋藻、袋装松茸等产品在台湾有较高认知度。但因为各种原因,云南特色商品很少进入台湾市场。ECFA签署后,将促进滇、台合作进一步深化。
对于即将进口或出口属于ECFA早收计划范围和被视为大陆或台湾原产产品的企业,昆明海关提醒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签发ECFA原产地证书的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领取到原产地证书的,在进口时即可申请享受关税优惠。(记者 高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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