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闽台合作2010又创多个第一

2011年01月26日 08: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率先开展大陆台企转型升级工程试点,率先招聘台湾专才担任企事业单位管理职务,首批7家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厦门卫视成为大陆首家赴台驻点城市媒体。2010年,福建着力加快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深化两岸区域合作,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突破。

  记者25日从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了解到,按历史口径(含第三地),福建2010年共吸引台资项目458项,比增31.6%;合同台资16.56亿美元,比增140%;实际利用台资26.68亿美元,比增5.3%;实现对台贸易103.89亿美元,比增48.58%。

  “闽台经贸合作年年好、节节高”,福建省台办负责人指出,2010年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订、生效年,福建借此东风,大力提升闽台经贸合作,促进两岸相关产业深度对接,加快推进重大台资项目建设,以及扩大各类涉台经贸展会影响力。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福建率先开展大陆台企转型升级工程试点,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正式登记成立,福建部分特定区域实行台资项目核准特殊政策,对台经贸合作更加便利;福州、厦门机场列为两岸货运包机航点并开通货运航线,两岸货物互通更加便捷。

  细数2010年闽台交流合作的事例,展现的是闽台交流交往日益频繁的景象:成功举办第二届海峡论坛,参加台胞逾万人;突出“走亲访友做生意”主题,福建省长黄小晶亲自率省经贸文化考察团赴台参访;闽台100多对乡镇实现成功对接;民间信俗赴台巡游会香;19家福建企业赴台投资或设立办事处;经福建口岸赴台旅游大陆居民超过18万人次,超额完成全年12万目标。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