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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北京市委建议立法保护涉台文物 促进文化交流

2011年01月19日 08: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自清代台湾立省以来,台湾同胞来赴京考学、做官、经商等,在北京留下许多历史遗迹。正在召开的北京“两会”上,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秘书长彭京玉建言制定专项法规保护涉台文物,并以台湾会馆重张为契机,加强京台两地经济文化交流。

  彭京玉在北京市政协会议18日举行的大会发言上表示,北京有许多反映台湾重大历史事件或京台文化交流的史迹,比如“公车上书”历史事件发生地——杨椒山祠,比如连横、林海音、张我军等名人留下的史迹。

  她强调,保护好这些珍贵资源,才能使其在两岸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她建议制定专项法规条例,对涉台文物给予明确定义,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细则予以保护。

  同时,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参与,对重要的涉台文物及时修缮和保护,尤其对散落在民间、不能被列入国家和地区保护范围的涉台文物史迹。

  彭京玉指出,在探索如何保护和利用涉台文物发挥京台经济文化交流的实践中,北京前门地区的台湾会馆重张可作为成功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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