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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签发首份ECFA原产地证书 为进口商降低成本

2011年01月19日 08:5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辽宁省大连万宝至马达有限公司18日向台湾地区出口微型直流马达。日前,该企业获得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该企业凭此证书,2011年向台湾出口减免关税一项就可为进口商降低成本约13.7万元人民币。

  这份编号为“H112102000560001”的原产地证书,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生效后,辽宁省签发的第一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证书。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共有268项大陆产品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台湾市场,涉及石化、机械、纺织及其他四类行业。

  大连万宝至马达有限公司原产地证申领员介绍,按该公司2010年共计出口台湾约550万元人民币微型直流马达计算,有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证书后,2011年仅减免关税一项就可为进口商降低成本约13.7万元人民币,到2012年就可享受进口零关税。

  大连台办副主任原柏令表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的签订对两岸经济合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让两岸民众得到了实惠。(宋太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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