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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婚姻逐渐实现双向交流 政协委员吁设服务中心

2011年01月14日 15:1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年来,随着两岸民众生活水平的接近,台商、台企中的台籍员工在大陆寻找配偶结婚有所增加,特别是两岸开放“三通”后,台湾女嫁大陆男日渐增多,两岸婚姻逐渐实现了“双向交流”。

  在正于此间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刘珂指出,目前,在大陆没有权威的信息宣传平台,宣传两岸通婚的有关规定,由于信息不对等造成婚姻登记质量不高;大陆配偶维权平台缺乏,缺少为大陆配偶在闽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对此,刘珂呼吁在福建设立两岸婚姻服务中心,解决涉台婚姻出现的难题。

  自1989年在厦门诞生了半个世纪以来第一例涉台婚姻后,福建以独特地理位置和历史亲缘关系,促成了两岸婚姻的迅速发展。但由于台湾法规、体制等原因,“大陆配偶”赴台定居、就业、福利等方面存在种种限制;相比之下,台湾配偶到大陆定居、工作相对简单且容易,由此引发的问题为社会各界关注。

  “在福建设立两岸婚姻服务中心,就可以统筹协调处理涉及两岸婚姻问题。”刘珂说,设立两岸婚姻服务中心首先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大陆政府部们应当着力构建信息平台,不仅可以让当事人了解大陆关于涉台婚姻的规定,还可以了解到台湾关于两岸通婚的有关规定。

  刘珂列举了一些大陆迫需要宣传的两岸通婚内容:台湾婚姻政策制度与大陆婚姻政策法规的异同;台湾对大陆配偶就业的各种规定;台湾对大陆配偶申请定居的有关规定;台湾对大陆配偶的其他规定;在台生活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求助机构与方法等。

  对于在福建设立两岸婚姻服务中心的建议,一位福建政协特邀台湾委员认为,这是两岸婚姻发展的必然,也是急需的。

  该特邀台湾委员曾经因“台湾新娘”身份,频繁往来两岸而备受关注。该特邀委员表示,不管是“台湾新娘”、还是“大陆新娘”都是一群特殊的群体,都迫切需要两岸政府部门为她们提供涉及生活、学习、工作、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属”平台,为她们争取权益提供服务保障。(记者 詹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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