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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进出口台湾产品享关税优惠 签发原产地证书

2011年01月07日 10: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东莞进出口台湾的产品可以享受ECFA项下的协议关税优惠啦。昨日记者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ECFA),即日起,东莞进出口台湾产品根据产品不同情况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这为两岸科技、产业的合作迎来新的机遇,也为两岸的进出口企业带来实惠。

  据了解,《协议》中规定,大陆对原产于台湾的539项工业产品、18项农业产品和11项服务业产品实施关税减免,台湾也对原产于大陆的268项工业产品和9项服务业产品实施关税减免。其中,工业产品主要包括石化、纺织、机械、电子、电机、运输工具等。

  东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东莞进出口台湾的产品需提交《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方能享受ECFA项下的协议关税。即日起该局开始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记者张晓嘉 通讯员周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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