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5日在此间召开的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上透露,2010年福建对台贸易总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其中出口比增39.61%,进口比增53.18%。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闽台贸易额累计达372.55亿美元,年均增长17%。其中,福建对台农产品贸易额累计达13亿美元,占同期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额比重近三成;对台小额贸易累计达6.2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3倍。
同时,福建利用台资大幅增长。2010年,合同台资(含第三地转投)13.5亿美元,比增1.1倍。截至2010年,福建累计吸收台资项目(不含第三地转投)突破1万项,台资实际到资累计突破100亿美元。
面对ECFA早收计划的实施,福建省外经贸厅厅长杨彪表示,福建将争取不同阶段、相关领域的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内容列入ECFA后续协议,重点争取主要商品及关键零部件获得(扩大)降税安排,先行扩大服务业开放部门和开放承诺,降低在闽投资的台企准入门槛和股权限制。
为深化闽台经贸合作,福建也将加快建设台资企业加工增值转口基地,依托福州、厦门保税港区和象屿保税物流园区及福州、泉州出口加工区,重点吸引税率差别较大的台湾商品及台湾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在福建加工增值后内销或出口。
此外,福建还将加强闽台企业国际贸易合作,推动台湾大宗散货和物资经由福建港口中转;吸引大型船运企业、货代企业、物流企业、两岸贸易公司入驻福州、厦门,推动建设“大陆对台贸易中心”。(记者 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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