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持续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合作平台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目前已发展成为台湾农业资金、优良品种、技术、设备、管理经验以及人才进入大陆的持久、稳定的高效合作平台。今年以来,农业部会同国台办新批准设立了安徽巢湖庐江、广东梅州梅县、江苏南通江海、江苏盐城盐都、浙江宁波慈溪5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至此,大陆的台湾农民创业园数量已经增加至25个,分布在祖国大陆12个省市,两岸农业合作的产业布局和结构配置越趋合理,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凸显,形成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创业园体系,为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农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台湾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
四是推动在福建设立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两岸农业合作转型升级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福建省在两岸交流交往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经仔细论证和充分协调,批准在厦门市设立“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在在泉州设立“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加上去年在福建农林大学成立的海峡两岸农业技术合作中心,以及在福建设立的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分支机构“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技术交流与信息咨询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台湾优质品种、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引进吸收、合作研究和应用推广,全面推进与台湾农业产业对接,在两岸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生效及实施基础上,积极促进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与合作向纵深发展。
五是不断巩固和充实论坛和展会平台,广泛开展两岸农业成果、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