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发展主线,积极作为,提升思路,加强对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安全、收入分配、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民生事项的监督,并在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共享发展的社会环境。
拓宽领域 提升对台交流合作层次
漳州市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台湾文化重要发源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对台先行先试基础深厚,条件优越。2009年以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国务院支持发展海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委《实施意见》,适时作出关于加快漳州对台工作先行先试的《决定》。《决定》把先行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不仅可增强全市各级机关机遇意识、先行意识和对接意识,还能更好地凝聚两岸的智慧和力量,助推漳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及人员往来的新进展、新突破。
《决定》的落实拓宽了监督领域。短短一年时间里,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关于构建“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光电产业、做大漳台小额贸易和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等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推动政府落实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漳台文化交流,开展涉台文物保护执法检查,强化漳台族谱对接,组团上岛开展经贸考察与互访,主动开启与台湾云林县议会的交流结对,今年还首次邀请在漳投资的台商列席市人代会,参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
其中,台商列席人代会可谓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和深化社会监督的创新之举。为进一步维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切实加强涉台审判工作,着力开展涉台司法服务先行先试。其中,推动设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涉台案件审判庭和选任台胞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创造了涉台案件审判机制创新的三个“全国第一”。今年,全市增选14名台胞作为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