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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简化台商办理签注手续

2010年12月21日 10:4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经(福建)省公安厅同意,龙岩市对“已办理1年多次入出境有效签注,且在龙岩市投资、就业累计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台湾居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首次申请居留签注可免予提交健康证明。其他所需材料不变。”该项措施的顺利实施,使龙岩市成为全国首个享有该项优惠政策的设区市,在龙岩市辖区内投资创业的广大台商因此受惠。

  据了解,上述政策在福建省设区市首个实施,是省公安厅对龙岩市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台胞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将为龙岩市投资兴业的台胞提供更多便利,为高层次的台湾专家和人才提供更为宽松的入出境和居留政策环境。(张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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