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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将在明年上半年签署

2010年12月20日 09:4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12月20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率海协会协商代表团离京赴台,参加21日在台北举行的两会领导人第六次会谈。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为陈云林送行。新华社记者汪永基摄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20日在北京表示,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将在明年上半年签署。

  王毅在北京首都机场为前往台北参加两会领导人第六次会谈的海协会会长陈云林送行时作如上表述。

  他说,两岸投资保障协议本来就是要争取签署的目标,是ECFA的后续商谈议题,ECFA9月生效,至今只有几个月时间,该议题商谈的时间还比较短,而这项协议的签署需要方方面面的协商和各种利益的协调。

  他表示,大陆方面对此始终保持非常积极的态度,希望尽快达成协议,确保在明年上半年两会领导人第七次会谈中签署,为在大陆的台商提供更为稳定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也为陆资有序入岛提供必要条件,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记者 任沁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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