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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与台湾4家银行展开全面合作已获得核准

2010年12月19日 12: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赵蓉19日上午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中行与台湾合作金库商业银行等4家台湾同业分别拟定的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已获台湾金融监管机构核准。

  “我们获悉,中行与4家台湾同业分别拟定的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于近日获得台湾金融监管机构的核准。我们期待有关协议能够早日正式签署。”赵蓉说。

  近日有台湾媒体报道称,台湾金融监管机构已核准同意合作金库商业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台湾银行、台湾兆丰金控等4家当地银行与中行分别拟定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这将是两岸银行间正式签署的首批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意味着两岸银行之间的全面业务合作为期不远。

  据了解,中行与4家台湾银行同业展开的业务合作,将涵盖外汇、贸易融资、联合贷款、同业拆放、人员交流及中小企业金融等领域。双方将本着业务发展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自身品牌、管理及经营优势,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

  今年9月,中行成为首批获准在台湾设立代表处的大陆银行之一。10月25日,中行台北代表处正式揭牌开业。12月17日,中国银监会表示已批准台湾第一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苏州分行等5家台资银行的大陆分行开业。

  “我们相信,与台湾同业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加强并拓展两岸金融业的全方位合作,服务两岸投资和贸易往来,促进两岸经贸合作持续、快速发展。”赵蓉说。

  近两年来,特别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两岸金融合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两岸金融已迈向实质合作阶段: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两岸银行互设机构得以实现,新台币兑换业务地域范围不断扩大。(记者 刘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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